◆ 評比說明
本院成立後即與多位立委、立委辦公室主任、國會法案助理、資深記者、大專院校教 授與其他社團法人監督團體等.歷經多次開會並共同擬訂評比辦法。財促院評比的特色在於 以「質化評比」項目為主. 「量化數據」為輔.且評比委員來自全圈 115 所大學各專業領域之教授,評比的結果公正客觀深具專業度。
◆ 評比目標:
階段—:提升立委法律案及法律修正案的「提案」數量。
階段二:提升立委法律案及法律修正案的「三讀立(修)法」數量。
◆ 評比對象:
立法院每一屆每一期八大委員會所屬之立委;惟立法院正、副院長尚兼行政事務.故不列入評比。
*評比資料來源:
資料內容之收集與螯理以該會期之立法院公報、議事錄及立法院「網際網路多媒體隨 選視訊系統」所載之公開資料為主·個別立委所提供及其他相關資料為輔。相關資料與數據. 本院採取與各立委雙重確認制度.以避免將來產生不必要的計分爭議。
*評比內容與方式:
(1) 評比內容分為量化與質化兩項指標(以單一會期計算):
量化指標:分別為各立委法案提案次數、各委員會之出席記錄次數與法案連署次數(以上均採『相對值』計算).佔總權重之 30% · 由本院先行收集資料與進行統計工作。
質化指標:涵蓋立委問政品質(含發言品質)及立法專業度. 權重佔 70%。問政品質著重在各立委於院會、委員會、公聽會及記者會質詢的專業表現;立法專業係指 各立委對法律制定或法案修訂的專業度(意即對該產業發展與國家整體經濟 繁榮貢獻度)。評比委員給分後,本院會剔除給分的極端值前、後各 10% 後. 再取中間 80% 之平均數作為各立委的得分。
(2) 評比方式與流程:
評比委員係立法院該會期結束後.由本院在律師見證下. 從超過 1000 位的財促院教授成員中隨機選出 240 位教授成員. 作為該期的「評比委員」。之後.再發出電子郵件邀請各教授進入財促院線上閤卷評比系統進行問卷質化評比。
所有的閤卷數據經過計算後,本院依照計分後總分數的高低排名;此結果除將各別通 知被評比的立委外.本院亦會主動公佈每一委員會各委員名次及違反利益迴避狀況.並表揚每個委員會第一名及優質立委.以符合本院協助立委提升問政品質與立法績效之宗旨。
◆ 量化評分項目及各別權數比重表(佔總權重之30% ) (第一階段遹用)
*量化評比細項說明:
量化指標包含立委的
(1) 法案提案次數
(2) 出席各委員會(含聯席會)的出席次數及
(3)法案連署次數。
「提出新法案且為主提案人之提案次數」之權重大於「提出法律修正案且為主提案人之 次數」,係因提出—部新法案於資料收集、現況的關注及所耗費的心力相較大。
量化項目二為「該會期立委於各委員會之出席次數」,財促院將依擄立法院公開之公報 或議事錄等書面資料來計算;本於立委積極閤政之職責,立委請假缺席不列入計算;再者, 考察行程偏重地方建設,暫不納入出席次數之計算。
項目三是「立委法案連署次數」,取該會期的單一立委提出法案最大值為基準,再以常態分配方式計算各立委連署次數之得分。
以上評分均採『相對值』的方式計算。
◆ 質化評分項目及各別權數比重表(佔總權重之 70 %)( 第一階段適用 )
評分項目權數
1.立委在院會及委員會質詢 發言表現及立委推動 立(修)法之續效貢獻度(含總質詢/口頭質詢/書面質詢) (財促院收集資料):65%
2.立委主辦公聽會之品質(財促院收集資料):10%
3.立委是否遵守利益迴避(見下述說明):10%
4.立委在國是論壇/召開記者會/參與公聽會之整體表現(財促院收集資料):10%
5.其他事項(如個人問政與資訊揭露/特殊事蹟)(由各立委提供): 5%
*質化評比細項說明:
「立委在院會及委員會質詢發言表現」,係評比委員依據財促院在立法院官網所收集的 立法院公報、議事錄等網頁連結,由評比委員參閱資料後進行質化給分。發言記錄分為立委在院會及委員會之口頭質詢與總質詢;如立委以書面質詢代替口頭質詢,也—併列入評比資料計分。
細項二為立委主辦公聽會之品質;公聽會為呈現立法議題與國家政策充分討論正反意見之最佳方式,每一法案或是國家政策均應給予社會大眾透明的資訊揭露與多元意見表達、相互討論與事前評估,避免立法或政策錯誤。此項資料來源有三:一是立法隗官網,二是中央社每日動態新聞,三為由立委自行提供資料。
本院考量立委召開公聽會亦耗費相當人力與時間;如立委無召開公聽會,則本院一律給60分為基本分;立委如有召開公聽會,則此項評比得分最高可得100 分。
質化評分項目第三項為利益迴避,本院第一階段均採行秘密問卷方式,書面去函詢問政府各部會國營事業單位及轉投資事業之董事長與總經理,徵詢其公司是否曾於立法院第七屆第七會期遭立委關說?如遭受關說則是哪些立委?遭關說的事項為何?本問卷設計用意在於瞭解立委是否遵守利益迴避,如閤卷回覆有遭關說,則由財促院召集人小組開會討論,作為該立委該項減分依擄;每份閤卷均由律師親自彌封,本院當場錄影以示過程公正。
質化評比細項四為「立委在國是論壇/召開記者會/參與公聽會之整體表現」,鑒於並 非每位立委都有機會獲得國是論壇發言權、召開記者會或參與其他人所舉辦之公聽會,因此 無參與之立委,則該項- 律適用基本分數 60 分;有參與之立委則由評比委員參閱資料後給分。
最後一項為「其他事項」,此項資料均採財促院書面函請各立委辦公室提供資料後,以 電子檔案形式放置於線上問卷評比系統內, 作為質化評比的加分項目參考依據。
上述說明為本院暫定之評比方法,評比意旨在促進立委政策與立法專業度之提升,如您對本院擬訂之評比方法有任何指教,敬請將寶貴意見惠賜提供本院,以便據以修正。
(財促院保有修改與解釋權利)